卫生事业经费大多数来源于国家统一分配,由财政部门拨给。民国时期,卫生经费包含在民政费或警费内,一般占县财政的1%左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2~1963年,各县卫生事业经费支出1039万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高的8.67%,最低2.90%。1964~1973年,经费增加到2163.44万元,占财政支出高的6.04%,最低2.30%。1974年后,卫生事业发展速度很快。1983年,卫生事业经费支出1191.54万元,占财政支出8.88%。1984年后,卫生事业经费逐年递增。1952~1999年,境内共支出卫生事业经费6.34亿余元。卫生事业经费的预算管理,对全额预算管理没有业务收入或收入少的单位,其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支出,全部由国家统一拨款,对差额预算管理的单位,其业务收入用于抵补支出,不足部分由国家补助。
医院、卫生院经费民国1~17年,卫生经费支出包含在民政费或警务费内。18年,各县一般占财政支出的1%左右,高的占1.55%。27~28年,卫生经费地方支出预算,岳阳、临湘、平江、湘阴县共8580元银元,新增临湘、华容、湘阴县卫生院补助经费共6300元银元。30年略有增加,临湘、华容、平江、湘阴县共37320元银元。岳阳普济医院经费来自美国基督教复初会,每年约4200~5000美元。平江普爱医院经费来自英国基督教循道会津贴。抗日战争胜利后,由湖南省救急总署拨给。岳阳红十字会医院由美籍传教士韩里生向“华洋义赈会”请求补助3000元银元作为创办经费,由于经费短缺,先后两次停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4年,岳阳、平江等县人民医院经费相继实行“差额补助,全额管理,按实报销”的管理制度。1960年起,工作人员的工资由国家预算开支,实行“全额管理,定项补助,预算包干”的管理办法。国家包医院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和3%的附加工资,其余各项开支由医院业务收入解决。实行医院工资包干后,国家对医院的补助经费逐年增加。1979年起,按医院实有人员工资额补助103%和按医院床位数补助一定数额的设备费和修缮费。1982年,改为固定补助与浮动补助相结合,实行“全额管理,定额补助,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1985年,由定额补助改为差额补助,一般补助人员工资的70%或80%。1964~1999年,国家给卫生部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经费共1.12亿余元。
中医医院经费1960年,中医医院实行“全额管理,差额补助”的办法,一般补助人员工资30%左右。1972年改为“全额管理,定额补助,预算包干”的办法。1979年,岳阳地区卫生局按50%的标准,给予中医医院专项补助。1980年,在卫生事业费支出款中,增设中医医院一项。中医专项补助经费大多数都用在科研和购置医疗设施。1981年,省卫生厅和市政府给市中医医院拨专款15万元修建住院楼。1983~1985年,湘阴县列为省卫生事业重点县的建设期间,给县中医医院投资38万元,新建2762平方米的业务用房和职工生活用房。1989年,华容县中医院由省、市、县投资112.2万元,新建5077平方米的门诊部和住院部。1971~1999年,国家给各级中医医院补助经费共3137.29万元。
区(中心)、乡镇卫生院经费自1952年起,县以下的集体医疗机构开始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财务管理制度。1973年,实行“社办公助”,岳阳地区公助标准为人员平均薪资的50%,低于全省10%,而非卫生技术人员进入卫生院日益增多,补助经费亦随之增加。1974年,区、社卫生院人员工资补助经费,占年卫生事业经费总数的15.49%,1976年占27.71%。为此,地区卫生局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对卫生院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控制非卫生技术人员进入卫生院。1979~1980年,人员工资补助经费分别为25.81万元、30.64万元,比1974年和1976年有所减少。1981年,各县(市)卫生局逐步改变人员工资的补助办法。卫生院院长、会计、防疫医生、妇幼保健医生的补助比例一般高于其他人员。1984年后,岳阳等县将原实行的浮动补助改为定员、定岗的固定补助。1972~1988年,给各县(市)区、乡镇卫生院设备费和修缮费共390.014万元。1992年,湘阴县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后,卫生院的补助经费全部由乡镇财政包干。1964~1999年,国家给农村卫生院补助经费共9548.01万元。
防治防疫事业费1964年以来,除急性传染病由卫生防疫部门出资防疫外,必须由政府救济的,由民政部门在自然灾害救济费中调济解决。境内除每年1次性拨给防治防疫经费外,在预防接种和发生传染病时,及时增拨一定数额的经费。1964~1999年,境内用于防治防疫经费约1.23亿元(含1964~1969年血防经费支出数)。
妇幼保健经费根据各个时期开展妇幼保健工作的情况给予适当的经费。1973年,普遍开展妇科病普查普治时,对于子宫脱垂和尿瘘患者所需检查、治疗、手术、药物等费用,均予免费。1985年后,子宫脱垂和尿瘘患者逐年减少,在正常的情况下不予免费。1964~1999年,妇幼保健经费支出共5903.33万元。中等专业学校经费1965年岳阳地区卫生学校建校时,省卫生厅拨给开办经费3.4万元。嗣后,省卫生厅有计划地增拨一定数额的经费。1965~1980年,卫校相继增设护士、公共卫生、妇幼、助产医士等专业班,所需的设备经费直接由省卫生厅补助。1965~1998年,共拨给卫校经费3611.6万元。1999年,经费由省卫生厅和市财政局直接拨款。
其他卫生事业经费其他卫生事业经费,包括药品检验、科学研究、干部训练、合作医疗补助、烈军属、医疗免费等支出经费,1964~1999年,支出1.669664亿元,其中1999年省拨改水款、乡卫生院重建救灾专款420万元。
1950年后,片面强调医疗单位的福利事业性质,不讲经济核算。1979年4月28日,卫生部、财政部、劳动总局发出《关于加强医院经管试点工作意见》后,地、县(市)卫生局制定医院经管实施办法和细则。1980年4月,全省医院工作会议后,对医院做整顿,科室实行目标管理,推行岗位责任制,加强医院经管。华容县人民医院制定《医院经管实施办法》,实行经济核算,工作人员实行评分记奖等办法,经省卫生厅批准后,在县内全方面实施。1981年,有5所地、县(市)级医院、164所区(中心)公社卫生院实行经管。是年12月,省卫生厅颁发《湖南省医院经管暂行办法细则(试行)》后,境内各级医院实行五定(定任务、定床位、定人员编制、定业务技术指标、定经费补助)。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实行“全额管理、定额补助、结余留用”的管理制度,增收节支部分,分别用于发展卫生事业和举办集体福利,奖励职工等。实行预算经费包干后,差额单位以50%,全额单位以70%为固定补助,余均为浮动补助。职工按技术水平高低和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服务态度拉开分配档次,采取工资按标准发给,奖金、超额劳动和业余服务报酬并在一起浮动。1989年,各级医疗单位全部实行经管。1992年,各县(市)卫生局改革经营机制和分配制度。岳阳县对6所管理差、经济效益很不好的卫生院实行个人租赁,卫生院只设防保和医药2个小组。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向经营型和半经营型过渡。汨罗市对部分医疗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方式,非医疗科室向社会开放。市一、二人民医院和临湘、平江、湘阴等县(市)部分医疗单位根据“集资共筹,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原则,集资购买大中型医疗设施。华容、岳阳、临湘等县(市)的部分医疗卫生单位进一步改革分配制度,采取按科室分配形式,实行效益工资,将所有政策性补贴和40~50%的基本工资纳入效益工资浮动,按岗位定额,再按超产创收分成。部分医疗单位利用行业优势,开办卫生经济实体23个。1998年,按照省卫生厅“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调控原则,医疗单位业务收入控制在较1997年增长10%的范围内。1999年,市二人民医院在分配制度和运行机制改革上,全面实施以成本核算为基础,以提高医疗质量为目的的技术经管方案;市一人民医院全方面实行两级管理、两级核算、两次分配的管理制度,做到目标任务指标与经济指标相结合、效益好坏与成本核算相关联、个人收入与工作质量及数量相挂钩。
民国时期,各县卫生院无固定院址,一般以育婴堂、福音堂、祠堂或租用民房为院址。岳阳普济医院有房屋面积3200平方米,平江普爱医院2425平方米,湘阴县公医院300平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2年,政府开始扩建和新建县人民医院、卫生防疫站、血吸虫病防治站(组)、妇幼保健站的业务用房和住宅。1964~1978年,国家先后投资123.75万元筹建岳阳专区人民医院,新建岳阳卫生学校和各县农村中心卫生院31所,扩建卫生学校教学用房、住宅及生活用房面积5419平方米。1979~1985年,地区人民医院由地方财政拨款和自筹资金80万元,新建一栋5层4680平方米的门诊大楼。地、县(市)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院(所)、卫生(进修)学校、中医医院、40所农村中心卫生院、214所公社卫生院,房屋建筑面积达58.28万平方米。1986~1989年,给华容县东山、鲇市,平江县长寿,岳阳县月田,汨罗市桃林5所中心卫生院每所重点建设投资2.5~3万元。市一人民医院由省、市财政拨款和自筹资金332万元,新建一栋9层共7255平方米的外科大楼。市二人民医院投资261万元,新建9669平方米的住院大楼。90年代,县及县以上医院投资近2000万元,新建业务用房和住宅。投资1299.3万元,改造乡镇卫生院危房面积2.75万平方米。同时,各妇幼保健院(所)、卫生防疫站新建和改造危房投资654.36万元。市二人民医院投资406.7万元,新建CT楼、制剂楼、门诊部及住宅,共建筑面积10736平方米。1994~1995年,投资620万元,相继改建35所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和危房改造面积4.18万平方米,基本消灭卫生院工作区危房。投资118.9万元,扩建3所卫生防疫站;投资114.8万元,扩建4所妇幼保健(所)。1996~1998年,投资790.51万元,其中中医医院260万元,卫生防疫站33.51万元,妇幼保健院(所)142万元,乡镇卫生院355万元,当年竣工面积8340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7740平方米。市一人民医院在八字门新建一栋3000平方米的制剂大楼。市二人民医院投资225.26万元,在八字门新建住宅4277平方米,市中心血站投资150万元(含部分设备费),建业务用房面积1100平方米。1999年,中医医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院(所)、乡镇卫生院房屋施工面积1.94万平方米。乡镇卫生院水灾后重建工作共筹借重建资金285万元,有14所卫生院列入灾后扶建项目均竣工。红十字会筹集资金299万元,援建岳阳县中洲、麻塘,华容县景港,湘阴县樟树,汨罗市长乐,平江县长寿6所卫生院,有3所竣工。1952~1999年,全市卫生部门所属医疗卫生单位房屋建筑总面积112万平方米,其中危房面积6.15万平方米(先后已改造),业务用房面积57.65万平方米,生活福利、住宅及其他用房面积48.21万平方米,总共投资达9000多万元。
民国时期,县卫生院、医院医疗设施一般由省卫生处无偿配给,但品种、数量极少。1949~1950年,各县人民政府接管县卫生院时,岳阳普济医院有30毫安X光机1台、低倍显微镜1台、钢丝床50张。华容县卫生院有几把供外科用的钳子和剪刀,几副听诊器等小型器械。平江县卫生院有30毫安X光机1台,显微镜1台,司利脱动力机1部,15瓦火力发电机1台,总价值18万元(当时计币)。
随着卫生事业的发展,国家逐年无偿给医疗卫生单位装备大量的医疗器械设备。1956年,县级医院先后设置临床、医技科室,备有腹部手术器械,化验室有三大常规检查设备、X光机和输液等设备。
1970年以后,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先后装备超声波、救护车等大型设备。1975~1976年,国家给地、县级医疗单位装备医疗器械设备共320台(件)。1972年起,每年对三分之一的公社卫生院进行医疗器械装备。至1976年,国家无偿给196所区、社卫生院装备医疗器械共6034台(件),总金额137.67万元。1980年,各级医疗单位有医疗器械13450台(件),总金额360余万元。是年,平江县被列为湖南省三分之一卫生事业建设重点县。至1982年,省卫生厅给平江县装备医疗器械127个品种,1004台(件),价值38万元。1983年,湘阴县人民医院被列为湖南省三分之一重点建设县医院,装备500毫安X光机1台和B型超声波诊断仪等大型医疗器械。1986年10月,卫生部制订综合医院医疗器械装备标准,市、县级人民医院的装备逐步达到卫生部的要求。1992年后,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器械设备一直更新,市一、二人民医院和临湘、平江县采取个人集资的办法,添置大中型医疗设施981台(件)。1995~1997年,有3所卫生防疫站、4所妇幼保健所添置48台(件),岳阳、华容县乡镇卫生院集资添置627台(件)。1998年,市中医医院根据特色科室的需求,添置50台(件)。
1950~1999年,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共装备医疗器械设备1.7万多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