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要办异地就医备案”这件事搭上智能化的“快车”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积极地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现群众办事“一网受理”, 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按照“高效、便捷、一流的原则,通过合并、集中、联合、同步等方式,让用户成为改革的受益者、推动者,体会便捷高效的服务。
异地就医备案是参保人(如职工医保或城镇和乡村居民医保参保者)在跨统筹区(跨省或省内跨市)就医前,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就医信息的行为。备案后,参保人可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社保卡结算医疗费用,无需先垫付再回参保地报销。
直接结算:备案后,系统自动按“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费部分。
用人单位派驻异地长期工作的参保人员。(由所在单位到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集中办理)。
3.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3.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非流动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因受医疗技术或诊疗设备限制,在本地医疗机构无法诊治,需要转往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
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在本市转出医院双向转诊服务窗口申请不需要填写);
3.医保经办机构作出备案的决定,现场或网上向申请人反馈办事结果,并在信息系统内登记。
备注:办理异地转诊人员备案时,申请人可向转出医疗机构双向转诊服务窗口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申请,或网上申请。
3.医保经办机构作出备案的决定,现场或网上向申请人反馈办事结果,并在信息系统内登记。
1.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因各地目录差异,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有几率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
2.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就医地开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
3.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医,备案到就医省份即可。
4.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在就医地非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现有规定办理。
根据备案类别不同,您只需提供对应的认定材料并填写好备案表到业务窗口办理好手续,就可以完全放心大胆的去外地生活和工作了。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以下简称“三个目录”)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超过住院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基本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
(一)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及县(市)所属三级医疗机构600元,其他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1000元。14周岁以下的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相应降低50%。
1.甲类项目费用,职工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95%,二级医疗机构90%,三级医疗机构85%;城镇和乡村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0%。
3.一次性医用材料和人工器官以终端单价为标准,1万元以内(含)的由参保人员个人先自付5%,3万元以内(含)的由参保人员个人先自付10%,3万元以上的由参保人员个人先自付20%,再按甲类规定比例支付。
办理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的人员,比照本市同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计算待遇。
办理了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和在市外突发疾病需就近就医的参保人员,比照本市同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计算待遇,降低10%支付。
其他异地就医临时外出人员,比照本市同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计算待遇,降低20%支付。
已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可在备案就医地选择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参保人能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国家医保局官网查询就医地开通异地就医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2.在非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院住院的,需持住院发票、诊断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汇总清单等资料,按照以下流程报销:
患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转诊申请---患者住院后先行自费结算医疗费用---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有关的资料---医保经办机构审核费用---医保经办机构20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
您如需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就医,在符合荆门市医保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申请办理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备案。您备案成功后,在已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费用可直接结算。为了尽可能使您在异地就医结算顺利, 请仔细阅读《荆门市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政策及流程告知书》。
线上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异地就医”小程序;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在小程序和APP上,不仅能查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备案状态,还能查到异地就医费用等各种实用的信息。
线下办理:市本级、各县(市、区)的医保经办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均可办理。
公交指引: 乘坐13路、58路、68路、69路公交车至“天鹅小区”或政务中心站下车即到。
公交指引:1. 在地税大厦乘坐免费专线公交至京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京山市民之家)站下车;2.乘坐5路、11路公交至智能产业园站下车。
公交指引:乘坐58、59路公交车在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参保人备案时不需要指定具体的医院,只需要指定就医的地市,就可以在该地所有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费用。此外,对于要去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和西藏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只需要直接备案到这些省份。全国各地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的名单可以在国家医保局网站查询。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时,部分地区要求具体到某几家医院就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